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铸管扩产(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铸管扩产(三期)项目(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大规格球墨铸铁管生产线;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三期小规格球墨铸铁管扩产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阳春市马水镇南山工业园内
项目概况: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现有两期铸管项目,一期项目年产30万吨球磨铸铁管,二期项目年产20万吨球磨铸铁管。通过对公司生产状态产能和市场需求进行分析,综合市场当前及未来需求、生产效率、投入产出比最优等因素,公司决定建设“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铸管扩产(三期)项目”。本项目拟在现有一期项目厂房内新建DN80-300精整包装线和现有DN1100-2000×6000热模线拓宽改造成DN1100-2600×6000生产线。改造完成后,阳江一期项目年产由目前的30万吨/年增长为43万吨/年,其中小线产能增加6万吨/年,热模增加7万吨/年。
现有项目及其环保措施情况:
现有项目概况:现有一期项目为“新兴铸管阳春30万吨球磨铸铁管建设项目”,位于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厂区西北部,占地面积43355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60m3高炉一座,90m2烧结设备一台,DN80~2000mm 30万吨铸管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一期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全线建成并投入试运营,2017年11月,企业组织进行了废水废气等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形成验收专家意见,固废及噪声现正委托广东省环保厅组织验收。
现有二期项目为“广东新兴铸管绿色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阳江二期)”,位于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厂区东北部,占地面积65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350~800mm 20万吨铸管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现正建设中。
废气:主要为原料粉尘、烧结废气、炼铁烟气、铸管粉尘和有机废气、食堂油烟等大气污染物。烧结机头废气经180㎡四电场电除尘器除尘+氧化镁法脱硫+臭氧法脱氮净化后排放;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三乙胺采用4%磷酸溶液洗涤塔+湿式除尘;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管道收集引入退火炉中燃烧处理后排放;员工用餐依托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后供高炉冲渣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烧结机补水,无废水外排。
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类生产设备(烧结机、铸造机、传输设备等),均设置在各自生产车间并进行了相应的减振、隔声以及消声等降噪处理。
固废:主要包括烧结除尘产生的污泥,高炉炼铁粉尘,高炉水渣,中频无芯感应电炉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铁颗粒,镁粉球化装置除尘器收集的氧化镁颗粒和和扒渣产生的硫化镁浮渣,其他生产线产生的废铁屑、废铁砂、残铁和废砂芯、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回用或有效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现有一期项目投产至今,未遭到周边居民及企业的环保投诉,也未因环保问题获得环保主管部门的警告或罚单,二期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阳春市马水镇南山工业园
联系人:赖昭文 电话:13829882638
E-mail:280956018@qq.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甲15号B幢6层B714、715室
联系人:左繁繁 电话:15172788732
E-mail:27921596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与防治措施→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批,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评价工作内容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论、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自然及社会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环境风险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及对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3、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4、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七、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如果公众对该项目在选址、各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
2019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