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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海陆大通道、激活沿线风景线!辽宁高速三项差异化收费政策再延期

公司动态

近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旅游大巴车辆等差异化收费政策延期和优化的通知》(辽交财审〔2025〕275号),正式明确辽宁省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及旅游大巴车辆等三项差异化收费政策,将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这三项政策精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施以来受到市场广泛欢迎和辽宁省政府高度肯定,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社会物流综合成本、畅通交通循环、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政策延续将持续释放利好,进一步彰显其实践价值。

作为省属国有企业,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交投高速运营公司”)坚决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2021年起已陆续推出10余项差异化收费政策。此次延期的三项政策分别聚焦港口集疏运、中欧班列枢纽建设、交旅融合等方向,靶向发力、成效显著。

聚焦港口集疏运,畅通物流大动脉

为落实辽宁省政府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港口竞争力、助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的部署,辽宁交投高速运营公司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运输车辆”5折优惠政策,已累计惠及车辆436.5万台次,减免通行费6.8亿元。全省集装箱出口流量较实施前增长41.7%,单车平均运距提升40.2%,达149.4公里。该政策有效激活运输市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对港口集疏运的支撑作用,助力港口经济发展,为集装箱物流行业实现系统性降本增效。

助推中欧班列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

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集结中心,已成为东北对外经济的重要发力点。为增强其枢纽竞争力,辽宁交投高速运营公司按照《关于将进出中欧班列沈阳集结中心指定收费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纳入现行差异化政策的批复》要求自2025年9月21日开始实施“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5折优惠政策起,现已惠及车辆2.68万台次,减免通行费277.1万元,经红旗台、张士东(西)收费站进出的集装箱车辆日均增长38.1%,政策拉动效应初步显现。该政策与现行进出港口指定收费站集装箱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形成合力,对提升辽宁省港口(含内陆港)的集疏运能力,以及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具有重要意义。

助推交旅深度融合,激活沿线风景线

为助力辽宁旅游强省建设,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旅游大巴车辆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辽宁交投高速运营公司自2024年9月21日实施“ETC旅游大巴车辆”6.5折优惠政策以来,累计纳入名单车辆17383台,其中省内车辆占比60.6%,累计惠及车辆131.6万台次,较实施前增长42.3%。此项政策旨在降低文旅企业运营成本,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引导客流向高速沿线景区辐射,推动“高速+旅游”深度融合,让“沿着高速游辽宁”品牌更加响亮,为沿线文旅产业注入新动能。

辽宁交投高速运营公司始终将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发展大局放在首位,把执行差异化收费政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撑产业布局、服务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优惠政策的延续切实减轻了相关行业负担,控制物流成本,提升班列竞争力,促进旅游出行活跃度,不仅生动体现了国企的担当与作为,还传递了辽宁高速服务民生、促进共融的发展温度。

未来,辽宁交投高速运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服务人民美好出行为出发点,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持续优化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发挥高速公路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辽宁全面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社会、造福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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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心壤

校对:曹晶磊 王洪涛 赵湜

审核:潘永辉 杨燕

来源: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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